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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公布2026―2028年周期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(县)创建单位名单的通知

2026/10/29 城事通编辑部 4.6k 阅读 285 点赞 查看原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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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公布2026—2028年周期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(县)创建单位名单的通知
时间:2026-10-28 13:48:12
国中医药综医政函〔2026〕238号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中医药主管部门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:

  根据《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(县)管理办法》《关于开展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(县)创建工作(2026—2028年周期)的通知》要求,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遴选确定了2026—2028年周期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(县)创建单位(具体名单见附件1、2),现予公布。各创建单位党委、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,对照《2026—2028年周期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(县)建设标准》,结合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中医药行动和工作实际,扎实推进各项创建任务落实,全面推进基层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。各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要依据《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(县)管理办法》等规定,加强对本辖区创建单位的管理与指导,做好日常监测评估,及时总结典型经验,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。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在创建周期结束前组织评估验收,合格的正式命名为“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(县)”。

  附件:1.2026—2028年周期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创建单位名单

     2.2026—2028年周期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单位名单

 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司

  2026年10月23日

免责声明: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,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。如有疑问,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。

评论 (2)

我
苏
苏州市民2026-03-18 15:30

非常实用的信息,感谢分享!

科
科技爱好者2026-03-18 14:20

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,有帮助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