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省财政资金下达文件湘财预〔2025〕5号、湘财预〔2025〕105号,按照资金备案有关要求,将下达我区相关经费使用方案公示如下:
一、资金使用方向
2025年中央下达我区动物防疫补助经费372.34万元:专项用于对国家重点动物疫病开展强制免疫、兽医社会化服务、疫病监测和净化、人员防护、宣传培训等相关防控措施。保障我区强制免疫“先打后补”、人畜共患病等防控工作正常开展;对承担2024年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任务的企业据实补助。
二、及时拨付资金
按照各项工作任务完成进度,在省财政下达经费后及时将资金拨付相关单位、企业和个人。
三、严格资金管理
按照《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》(财农〔2023〕13号)《湖南省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》(湘财农〔2023〕63号)《湖南省现代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(湘财农〔2025〕13号)《湖南省农业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》(湘农办发〔2022〕91 号)《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专项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》(湘农发〔2023〕77号)《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》(湘农联〔2021〕27号)《湖南省畜禽强制免疫“先打后补’实施方案》(湘农发〔2024〕96号)要求,一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,明确专人管理,实行专款专用,确保资金不滞留和挪用。二是会同财政部门加强资金申请、分配、使用监督,严格补助资金发放标准,强化支持对象资格条件审核,督促及时完成工作任务。三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,在部门官方网站公开资金分配结果,督促乡(镇)公示公告资金安排使用情况,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,及时处理群众咨询、反馈、举报问题。四是明确专人负责中央转移支付平台、湖南省农业农村厅资金项目监管平台、“一卡通”平台信息填报。五是会同财政部门按年度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开展绩效评价,并按要求报送。
益阳市赫山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
2025年10月15日